3、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法院联系投资受损人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个人隐私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6☆◆●•□、投资受损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定居国(境)外等情况无法自行办理登记的,可以由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代理人应按平台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点击“诉讼服务”——“当事人”——“刑事案款信息核对”进入,5☆=、本院原则上不接受现场申报=▼,在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平台上留言,可以在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8月20日期间,本人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号码▷▷=、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有关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详情请咨询中国农业银行服务电线△◁▪◁○、“翎荣公司▷▲”案件的投资受损人损失金额确定标准:1-•▽•●、“翎荣公司”的投资受损人应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登录相关信息核对确认平台pg电子最新网站入口。
实际投入金额减去实际取出金额(不区分本金、利息▲◆★、红利)为实际损失金额。无实际损失金额的投资人不纳入登记范围。
本人投资的银行账户卡号、填写银行流水详情,并上传相关合同材料及银行流水照片▽△。
7、平台上线年8月20日止。请投资受损人在核对确认截止日前尽快办理◆▲☆,过期不再受理○●★。
投资受损款将于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及异议处理完毕后发放。有关受损款发放的事宜本院将另行公告。
为有利于法院便捷◇◁◆○、及时发放投资受损人投资款,保障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请投资受损人如实、全面★☆、及时核对并确认相关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受损金额。现就“翎荣公司”的投资受损人信息核对确认事项公告如下-▲: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2023)沪0107执6198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被执行人为陈茂能=▲-★○,涉案非吸公司为:…▼“上海翎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翎荣公司◇…◇◆”◁▪▽。
请于平台上线时,选择 “翎荣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或在上述期间的工作日的下午14○=:00-15:00拨打总机转分机14332咨询。平台在线验证银行卡信息,目前仅支持中国农业银行I类借记卡☆□▷■▪!
入口二◆■★:用户通过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上海▪=★◇□”小程序▷-,点击“地方特色◇▷” 进入“刑事案款信息核对”功能,选择“翎荣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点击后续案件信息核对事项◇=●▼☆●。
投资受损人死亡证明…•★▲▽、投资受损人的继承人相关信息及联系方式•●□▪,确定投资受损人的继承人的相关公证书或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等书面材料。同一投资受损人有多名继承人的,应当由全部继承人共同指定一名继承人办理pg电子最新网站入口,并在平台上传全部继承人签名的委托书。
进行信息核对确认:入口一:用户可以通过微信关注▽●□◆▲☆“上海法院12368◁△•●”,若没有该类银行卡请至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后再进行核对确认。投资受损人在核对过程中有其他问题的,致电上海大数据中心电线自然人身份识别□◁=”,8○▲=★★、如遇人脸识别反复不能通过验证的情况,获取技术支持。点击进行后续案件信息核对事项。